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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团总支、团委各部门: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文化艺术生活,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继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院团委决定于2016年5月至12月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我校决定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我的理想与信念”。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我校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我校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我校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我校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展演活动内容和形式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周科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展演活动与我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书画摄影作品)两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两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和学生艺术作品两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在读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六、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时间自2016年5月至12月,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5月份),为我校艺术展演活动发动阶段,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重点是扩大我校在校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第二阶段(2016年6月至12月),为我校艺术展演活动开展阶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

2017年10月至11月为我校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省级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我校与兄弟院校间的交流和学习。

七、奖励办法

设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

八、组织管理

展演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由院团委与各系部组织实施发动。第二阶段我校院团委主办,各系部现场集中展演活动,各系活动经费上报院团委。

各系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展演活动经费。坚持勤俭节约办展演,力戒形式主义。要重视宣传报道,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办法,扩大活动影响力。

附件: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名单及节目相关要求

共青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